1.工伤后就医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有什么要求?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8.参保工伤职工医疗期间能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待遇如下:
项目 |
计发基数及标准 |
支付方式 |
医疗费 |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 |
基金支付 |
康复费 |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康复费 |
辅助
器具费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辅助器具的,发生符合支付标准的辅助器具配费用 |
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职工治疗工伤的伙食费用,按当地标准支付 |
基金支付 |
异地
就医交通食宿费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当地标准支付 |
基金支付 |
工资福利 |
停工留薪期间,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
单位支付 |
护理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 |
单位负责 |
2.参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有哪些一次性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一至十级伤残)
项目 |
计发基数 |
计发标准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 |
一级 |
27个月 |
基金支付 |
二级 |
25个月 |
三级 |
23个月 |
四级 |
21个月 |
五级 |
18个月 |
六级 |
16个月 |
七级 |
13个月 |
八级 |
11个月 |
九级 |
9个月 |
十级 |
7个月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五至十级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时,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五至十级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时,单位支付 |
3.参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定期获得哪些长期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
项目 |
计发基数 |
计发标准 |
支付方式 |
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 |
一级 |
90% |
基金按月支付
|
二级 |
85% |
三级 |
80% |
四级 |
75% |
五级 |
70% |
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 |
六级 |
60% |
生活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完全不能自理 |
50% |
基金按月支付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40% |
部分不能自理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