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合人社秘〔2017〕181号
关于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
创建活动暨2016-2017年度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和诚信服务品牌,营造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和2016-2017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目的
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主题,通过深入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加大诚信宣传引导,树立行业诚信标杆,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建立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激励惩戒机制,实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真正将诚信作为生存、发展、壮大的生命线,积极自律加压,主动自我完善,争创诚信品牌,推动行业整体信用等级全面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不断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信息采集制度和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在服务机构广泛推行服务公示、服务承诺、服务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对新设立机构必建诚信档案,对已成立机构尽快查漏补缺,逐步实现诚信档案全覆盖。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营、日常管理、违规处罚、抽查检查、诚信评估等方面情况的全方位记录。构建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和动态更新机制,强化诚信档案动态管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对诚信档案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整治、购买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
(二)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月”、“创建诚信服务品牌”、“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确定至少1家服务机构作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窗口。要鼓励服务机构通过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面向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去产能分流安置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咨询和服务。要定期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
(三)构建诚信奖惩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和信用等级评定基础上,逐步建立服务机构诚信红黑名单。经营效益良好、公益活动丰富、无不诚信服务记录的服务机构可以纳入“红名单”。欺骗服务对象、违规开展行业评比表彰、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投诉记录较多的服务机构,一律纳入“黑名单”。对守法诚信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推介,实行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加大政府采购等扶持力度,降低其市场交易成本;对违规失信服务机构,要进行约束惩戒,加大对其限制、禁止力度,程度严重的,直接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组织信用等级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2016-2017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方案》(附件1)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5月30日前将推荐参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评定出“A”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择优推荐参加“AA”、“AAA”信用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
(五)宣传诚信服务典型。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动员引导辖区内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要大力宣传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示范机构和从业人员,打造行业品牌,营造有利环境,树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指导推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密组织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评定小组,制定细化评比办法,做到条件公开、流程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要注重听取服务机构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不得向服务机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干涉服务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严格奖惩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诚信服务品牌”、“诚信服务窗口”、“诚信服务标兵”及“诚信示范单位”等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服务机构,要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取缔服务许可证。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交流,互相学习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各市有关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要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任清智
电话/传真:0551-63536513/63536511
邮箱:hfrsjrcc@163.com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邮编:230071
附件:
1. 2016-2017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方案
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参考指标
3、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
4. 2016-2017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汇总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