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和《合肥市第三方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合人社秘〔2019〕24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我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办理许可或备案等手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合法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我市各类企业委托,通过招聘、猎头等方式从外地(市)引进紧缺人才(驻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留肥工作,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政策)。
(二)引进人才须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并连续缴纳社保。
(三)引进人才须符合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全日制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含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条件之一,且获得过合肥市2018-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合肥市第三方机构引进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县区审核把关,第三方机构无需提交材料);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费打款凭证材料;
(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全日制劳动合同;
(五)引进人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记录(县区审核把关,第三方机构无需提交材料)及个人所得税凭证;
(六)引进人才获得过紧缺人才生活补贴资助的情况(市局核实,第三方机构无需提交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属地原则统一受理并进行初审,核实相关原件;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初审结束后汇总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三)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并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申报原则。申报工作要坚持“诚信,公开、公正”原则,各辖区人社主管部门确保要通知到位,对未参加2019、2020年度人力资源年报公示的机构本次奖补不予申报。
(二)认真审核材料。各辖区主管部门和申报方应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申报奖补工作,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通报批评并收回奖补资金,同时申报方不得申报其他各类财政奖补,也不能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等评比表彰活动。
(三)严格时间节点。各辖区人社主管部门请于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要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奖补的组织申报、初审及上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服务处 石安云
联系电话:0551-63536035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邮编:230071
附件:合肥市第三方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助申请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合肥市第三方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助申请表
申报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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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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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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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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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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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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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紧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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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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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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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县(市)区(开发区) 人社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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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市人社部门留存一份。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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